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的要求,加强我市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3]32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专职从事动物防疫相关工作。
一、总体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保障动物防疫工作有序开展,培养一支热爱动物防疫工作、解决动物防疫难题、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的服务力量,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提供有力支撑。
二、招募计划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的招募计划,根据我市畜牧业产业基础和动物防疫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10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一是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兽医服务人员;
二是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三是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村防疫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条件
具有绵竹市户籍或常住绵竹市内,男年龄在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年龄在45岁(不含)以下,身体健康,具备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有丰富的动物防疫实践经验,热爱畜牧兽医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无违法乱纪行为。
四、工作任务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服从各级动物防疫部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任务:
(一)为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协助镇街为畜禽养殖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完成动物免疫、档案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三)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为市农业农村部门、镇街动物防疫机构提供指定的动物防疫工作专业服务。参与动物疫病诊疗、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样品采集、疫情排查、疫情报告、疫情处置、协助动物卫生监督等业务工作。基层已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在特聘为动物防疫专员后,除承担原有工作任务外,还需要承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
(五)市农业农村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按照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体检、结果公示、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全程公开透明开展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工作。
(一)发布需求(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3日)
通过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核(2023年11月6日-2023年11月10日)
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需本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及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填写《绵竹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手续。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特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特聘资格。
联系电话:17311806618。
(三)技能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按照报名人数确定考核方式。30人(含)以上报名,先笔试,按照1:2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包括实际操作和现场提问)人选,小于30人则直接进行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在确定体检对象前,根据应聘人员技能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进行公示。
2.进入体检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体检。本次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特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绵竹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市农业农村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4.因体检对象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结果公示
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递补。
(六)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确定为项目聘用人员,由项目用人单位与特聘人员签订合同,聘用为我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项目人员。项目实施时间为一年,项目期满,项目用人单位根据项目拨款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执行项目。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待遇
根据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项目拨款情况,每人每年总资金为3万元。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不列入我市公职人员管理,不享受公职人员福利待遇。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沟通协调,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领导小组下设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资格审核工作组和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技能考核工作组,负责人员的资格审核和技能考核,确保特聘工作顺利实施。
(二)动物防疫专员管理
绵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八、纪律与监督
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募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安置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办法由绵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绵竹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30日